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我省市场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10 浏览 28879 次
产经纪人队伍。

  (4)技术市场。增加对技术市场的投资,完善技术市场现代化基础设施,在曲靖、蒙自、大理、思茅建立起滇东、滇东南、滇西、滇西南四个区域性中心市场;在边境口岸建立起科技贸易中心,形成全省联网的技术市场体系,与国际技术市场逐步接轨。

  (5)信息市场。进一步拓展信息市场,力争90%的单位实现信息传递现代化,形成全省完整的联网的信息市场体系,与国内、国际信息市场接轨。建立信息市场法规体系,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建立宏观决策咨询服务体系。

  (6)产权市场。建立起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络系统,并逐步与其他省、市、自治区的产权市场联网,实现社会资产的市场化,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3.市场中介机构。大力发展和完善劳动力、科技、房地产等各类中介机构、咨询机构、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房地产评估以及公证、仲裁机构,制订《云南省中介组织条例》,建立健全市场服务体系,为市场体系发育提供多功能服务。

  五、建立健全市场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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