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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1993-04-07
【实施日期】1993-04-07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
1993年4月7日
(1993年3月2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3年4月7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植树造林
第三章 森林资源保护
第四章 林业经营管理
第五章 林业科技
第六章 林业资金
第七章 管理职责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林业,保护、培育、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施行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自治州的一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