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发布时间 2014-02-12 浏览 30171 次
工作的国家干部职工实行优惠待遇。

  第二十八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并且在税收、信贷、物资上给予照顾,在技术指导、经营管理和产品运输上给予帮助。

  第二十九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自主地管理和保护自治县的自然资源。对本地方可以开采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支持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兴办企业;开发资源。并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监督自治县内隶属于上级国家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照顾自治县的利益,照顾当地人民的生产和生活。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环境治理、保护生态平衡。

  第三十条 自治县内的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建设或生产时,都必须搞好环境的综合治理、防止污染和公害。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和一切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第三十一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要从实际出发,深化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改革。实行开放式、多种经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