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发布时间 2014-02-14 浏览 26553 次
乡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巩固和发展农村医疗网点,培养和稳定乡村医疗队伍,改变边远山区缺医少药的状况,根据国家的规定,鼓励集体办医,允许经考核合格的个人行医,取缔巫医和不法游医。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取缔假药、劣药。

  第四十五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出生率,禁止近亲结婚,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积极发展社会保障事业。

  第四十六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发展体育事业,改善城乡体育设施,开展具有民族特点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各民族人民的体质。

 

第七章 自治县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第四十七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培养各民族干部,特别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