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下一主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十八)加强农业科技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推进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发达国家在科技前沿领域的合作研究;同时,加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工作力度,把引进技术与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引进效益;要注重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科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加强与周边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提高合作层次与规模。选择我省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技术、产品和设备,扩大对周边国家的贸易,推进科技兴贸。
进一步加强我省与国内发达省区的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继续加强和抓好省院省校科技合作农业领域的项目;分期分批选派农业科技人员到农业发达省区进修,促进知识更新、提高科技水平;加强与发达省区农业生产、加工技术的协作,特别在农产品加工技术上加大合作力度,提高我省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
加快制定优惠政策和鼓励办法,吸引国内外企业(集团)带技术、带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