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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审定。本次农博会组委会成立产品评审委员会,对各评审小组提出的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建议进行审定,确定获奖产品。
第十三条 颁发证书、奖牌。获奖产品由农博会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牌,并通过印发文件、会议表彰和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获奖产品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参与本届农博会优质产品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科学评价、公正评选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严禁徇私舞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审。
第十六条 本届博览会所有申报参评产品,每项缴纳费用2000—5000元。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奖组联系电话:4141746,传真:4113687。
附表:1、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表
2、2005/首届昆明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