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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步骤
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2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组建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同时,还应组织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和自查自改的自觉性。
(二)普查建档阶段(2006年3月1日—6月底)。各地应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通过“进村入户入企”的办法,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并建立普查信息档案,做到企业数量、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