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3-06 浏览 28265 次
和信誉观念。

  二、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投融资体系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财政的农业开发资金、基地建设资金等支农资金要优化投资结构,调整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重点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捆绑口使用,避免分散投入。

  扶贫资金要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集中投入,重点安排。省财政在“十五”期间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市场前景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和基地建设。各级地方财政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投入、配套支持。财政投入龙头企业的资金可采用垫付资本金人股(可先人后退)、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企业发展;可对农民实行种苗补贴,让农民直接受益;可安排部分无偿资金用于基地建设及其基础设施改造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省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资金重点用于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及其基地、市场建设,由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安排,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督查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营运安全。

  (二)加大金融信贷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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