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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五专”经营组织,带动农民联合兴办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实体,开展农工商综合经营。发展农民自己的流通中介组织和购销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鼓励农村各类经营大户通过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联合兴办各种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发展加工运销,实行自我服务、自主管理。对农民自主建立的各种专业合作组织,政府要给予积极引导和支持,帮助完善规章制度,实行规范运作,解决实际困难。
(二)切实加强领导,配合协作,打好总体战。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认真规划,狠抓落实。要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便于操作的考核指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明确发展重点,形成特色,切忌盲目发展,一哄而上。各级政府主要做好指导、引导、扶持、服务工作,培育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发展。要充分尊重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