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划(2005-200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8 浏览 33980 次
县(自治县、市)要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市煤炭市场监管工作全面覆盖的监管目标。建立实施煤炭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依法行政。重点行业用煤的煤炭质量得到全面提高,质量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

  2.工作措施

  (1)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炭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建立,设立专门监管机构、落实专门监管人员,把突击性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2)建立健全煤炭市场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努力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在依法行政的同时,要维护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的合法权利。

  (3)严格按照“煤炭生产许可”和“煤炭经营资格”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煤炭生产和煤炭经营主体资格的审查管理,不具备资格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4)积极受理对煤炭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的投诉,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市场公平。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市整规领导小组负责《重庆市整规工作规划2005—2007年》实施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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