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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措施
(1)重组省属国有资产。对省属24家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包括不属于这24家集团的其他省属国有企业的相关资产,以及未受权经营的省属资产在自愿原则下进行重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本的集中度和控制力。同时加大以专业化骨干企业为龙头的内部资产重组力度,整合企业集团的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快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2)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步伐。在认真实施已下达关闭破产项目的基础上,继续筛选符合政策性关闭破产条件的企业,做好新增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关闭破产项目能多点列入国家计划。加大省属8户国有煤矿和劣势企业退出力度。
(3)进一步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围绕培育国家级、省级具有国际竞争力龙头企业的要求,精选若干家有发展潜力的大公司作为参与国际竞争的跨国公司培育对象,集中精力和资源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