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省政府重点抓好的十件大事和十项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9 浏览 36314 次
业集团有限公司增长15%,达到301家;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增长10%,总量达到75家。着力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开展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竞争力。培育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促使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二)主要措施

  1.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对民营经济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消除一切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弊端、政策规定和不合时宜的做法,努力营造民营企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发展氛围。

  2.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出台新的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的有关政策,省每两年表彰一批先进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表彰工作由省工商局牵头。

  3.在省经贸委设中小企业局(同时挂乡镇企业局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指导服务。

  4.放宽投资领域,放宽经营条件,消除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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