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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措施
1.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对民营经济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消除一切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弊端、政策规定和不合时宜的做法,努力营造民营企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发展氛围。
2.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出台新的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的有关政策,省每两年表彰一批先进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表彰工作由省工商局牵头。
3.在省经贸委设中小企业局(同时挂乡镇企业局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指导服务。
4.放宽投资领域,放宽经营条件,消除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