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省政府重点抓好的十件大事和十项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9 浏览 36352 次
、就业服务、技能和创业培训等补贴。五是整合并集中使用各级政府的涉农资金,以贷款贴息为主要形式,实行省、市、县按比例负担的办法,支持从事农产品加工民营企业进行深加工和保鲜技术的开发应用等。

  6.集中力量打造民营龙头企业,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品牌经营,做大做强一批民营重点企业。从2003年起,每两年根据企业经营资产、营业收入、利税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等指标,确定全省百强民营企业。百强民营企业的认定条件和扶持政策,由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省政府重奖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称号企业;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和省名牌产品企业;出口商品被列为国家外经贸部重点扶持的名牌出口商品企业;专利技术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

  7.引导民营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8.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财政与金融支持。从2003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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