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
下一主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
6.集中力量打造民营龙头企业,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品牌经营,做大做强一批民营重点企业。从2003年起,每两年根据企业经营资产、营业收入、利税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等指标,确定全省百强民营企业。百强民营企业的认定条件和扶持政策,由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省政府重奖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称号企业;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和省名牌产品企业;出口商品被列为国家外经贸部重点扶持的名牌出口商品企业;专利技术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
7.引导民营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8.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财政与金融支持。从2003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