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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措施
1.成立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省城镇化工作。召开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对全省推进城镇化与现代化作出新的部署。
2.组织编制《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明确我省推进城镇化的目标、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
3.对《珠江三角洲城市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反思,以强化区域协调、提高城镇化质量和区域整体竞争力的政策研究为重点,提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对策和行动计划。
4.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抓好省、市、县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对城镇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提高城镇化质量。办好市长城建研究班。争取提请省人大颁布实施《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
5.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城镇环境建设。一是加大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力度,鼓励外资、民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