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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开发类型科研机构要进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实行科工贸、科农贸一体化,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可以先转化为科技型经济实体,实行企业化运作,进而成为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生产、经营一体化的研究开发型企业或联合、兼并、收购企业,发展成为企业集团,也可以分流部分科技人员从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这类科研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决定调整内部机构和人员配置,添置生产设备,将主要研究开发力量和其它科技力量转向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推动部分技术开发类型科研机构直接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或技术开发中心。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要实行自愿互利原则,涉及科研机构所属财产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和财务变动的,应报同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经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各项有关手续。
允许科研机构与国外、境外相关机构和企业进行合作研究、合作开发、合办研究开发机构或者合作生产、合作经营、创办中外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