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发布时间 2014-03-31 浏览 24927 次
序按《农药广告审查办法》办理。

  第十九条 广告发布者必须按批准的广告内容发布农药广告,并将农药广告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经批准的农药广告内容需作修改的,必须按原送审程序重新报批。

  第二十条 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农药广告时,必须有明确的广告标志,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使用农药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有关规定。

  农药使用者应认明农药产品标签内容,严格按产品标签内容使用农药,不得随意扩大使用作物范围。

  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国家禁用和已撤销登记的农药产品。

  第二十二条 施用农药,要做好预防措施,注意保护环境、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防止人畜中毒。

  禁止用农药毒杀鱼、虾、鸟、兽等。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等作物上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合制剂。

  第二十四条 农药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农药并做好标记,不得与农副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