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4-05 浏览 27030 次
5%以上。

  1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中之重,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做到县区有项目,乡镇有项目,有条件的村也有项目。以企业、中介组织为招商主体,推行业主招商、代理招商和联合招商等招商方式。各县区要积极做好项目的开发、储备和包装、推介、招商及投资建设工作,争取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大型、特大型企业落户。吸引外来资本和企业投资特色农业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由市招商部门协调服务全市招商工作。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度,定期进行考核。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县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定期对招商引资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认真做好引入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县区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每年增长25%。

  19、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展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投资领域和我国政府承诺对外开放的所有领域,都向民间投资开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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