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4-05 浏览 27014 次
政预算。对经批准承担劳务职业技术培训的教育机构(含民办),市、县财政安排相应的培训制补助经费。建立市区与各县的人才资源开发网络,抓好本地人才使用工作。拓宽引智渠道,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到各县工作、服务和创业。属于市区的各类人才到县工作和服务,户口、人事关系不转,可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属于市外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到各县工作或服务的,户口可迁入南宁市,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

  强化科技支撑。围绕特色产业,依托大型企业或龙头企业,建立和健全公共技术中心、检测中心等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县域中小企业在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转化及生产过程中,其技术开发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技改资金用于县域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贷款贴息和补助,重点支持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产品的科技项目。健全农村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向定点帮扶县区转让科技成果、形成产业化生产的,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并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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