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5 浏览 26038 次
处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在巩固已有扶贫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以贫困村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继续实施异地安置项目建设,扎实开展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和东西协作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扶持老区发展农业。

  八、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

  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关键。要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对各地执行农村土地政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延包合同的签订和发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继续执行“八个禁止”的政策规定,全面实行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组织开展农村用水、用电等农业生产性项目价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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