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工作的意见及各部门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5 浏览 30899 次
>  1.本系统农资经营部门、基层社经营农资的门店。是否经营及储存有剧毒农药、鼠药,一经发现,立即收缴。

  2.本系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防范制度和设施,依法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3.系统内的学校的食堂及饭店、饮食店。是否建立健全各种卫生安全防范制度和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二)主要措施。

  1.各级供销社要按照当地政府的工作部署,针对本单位农药、鼠药经营安全管理中的问题,精心组织开展工作,突出重点,集中清理,认真布置自查自纠工作。

  2.各级供销社领导要高度重视,抽调精干、懂业务的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开展督查活动,督促所属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活动。各地、市供销社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环保、公安、工商、农业、质监等有关部门的检查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防范投毒事件发生。同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堵住非法制售剧毒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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