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07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7 浏览 23056 次

【颁布日期】2007-05-21

【实施日期】2007-05-2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07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粤农[2007]第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经市、县农业部门审核和推荐,我厅研究确定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红葱协会等135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2007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专门抓”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培育一批、改造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四个一批”的要求,积极引导农民围绕当地优势产业、优势农产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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