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议案办理方案的决议及办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5 浏览 31860 次
检验检测体系,建立起满足我市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食品技术监督需要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保障机制。

  4.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在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有效传递。

  5.完善法律法规和食品标准体系,完成《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品市场条例》等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

  6.全面启动“五大工程”建设,使我市市场供应的农产品、副食品等主要来源于生产基地,现代流通组织占领食品市场供应和流通的主渠道,从根本上改变目前食品产业散而小的状况。

  到2008年,要达到以下指标:

  1.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超标率降至8%以下。

  2.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降至2%以下。

  3.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出率下降至5%以下。

  4.本市生产加工的食品质量产值抽样合格率达88%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质量产值抽样合格率达9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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