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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在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有效传递。
5.完善法律法规和食品标准体系,完成《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品市场条例》等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
6.全面启动“五大工程”建设,使我市市场供应的农产品、副食品等主要来源于生产基地,现代流通组织占领食品市场供应和流通的主渠道,从根本上改变目前食品产业散而小的状况。
到2008年,要达到以下指标:
1.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超标率降至8%以下。
2.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降至2%以下。
3.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出率下降至5%以下。
4.本市生产加工的食品质量产值抽样合格率达88%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质量产值抽样合格率达9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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