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6 浏览 24438 次
部门要尽快清理地方食品标准和企业备案标准,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要求企业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主要指标不得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同时,要抓紧整合全市现有的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并完善全市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实验室的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3月10日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情况总结,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于2006年3月10日前将整顿工作情况报市食安委,由市食安委汇总整理后上报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市和各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各区县、镇和街道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整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为切实抓好这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顿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食安委、市质监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经贸、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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