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3 浏览 24186 次
 2、鉴定场地、设备设施、检测工具仪器配置情况;

  3、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效果、质量控制情况;

  4、鉴定所考务管理、档案管理、执行收费标准及使用情况。

  (二)报送材料:

  1、鉴定所年度审查申请;

  2、《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自评的《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表》(见《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工作细则》附件1);

  4、《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报告书》(见《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工作细则》附件2);

  5、年度工作总结(含自查报告,试运转期间的鉴定所须提交建所以来的工作总结)。

  各鉴定所提交的以上材料须一式四份,分别装订成册。

  三、年度审查方法与步骤

  (一)2007年5月15日前,各有关鉴定所对照湘劳社政字〔2004〕3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并按隶属关系分别向省或市州鉴定中心报

1  2  3  4  5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