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4-23 浏览 28152 次
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给予奖励补助。认真清理化解乡村债务,严格制止新债发生,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措施和办法,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一定奖励资金,鼓励主动化解乡村债务。妥善处理好历年农业税尾欠,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加强审核的前提下,该减免的减免,能豁免的豁免。搞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把农村经营管理列入政府职责。继续统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粮食流通体制、征地制度等各项改革。深化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完善国有农林场管理体制,切实减轻农林场职工负担,解决农林场遗留问题,创新经济运行机制。抓好集体林权制度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2007年,在怀化市和浏阳市、安化县、绥宁县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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