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
下一主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1987-08-15
【实施日期】1987-08-1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赴粤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关于赴粤商谈经济技术协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各地、州、市委,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由熊清泉同志率领代表团于七月中旬到广东商谈加强湘粤间横向经济联合,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问题。这次赴粤商谈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代表团的报告转发给你们。省委、省政府认为,这个报告提出的一些指导思想符合中央改革、开放、搞活的精神,反映了湖南的实际;报告所提的一些改革措施和今后工作的意见也是切实可行的。希望各地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对这次代表团与广东商谈议定的协作意向,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单位具体洽谈,抓紧落实,以进一步推动我省横向经济联合的深入发展。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七年八月十五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