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赴粤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关于赴粤商谈经济技术协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5 浏览 30039 次
一经生效,双方都应严格执行,不受企事业行政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事变动的影响。协作单位之间签订并经双方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同意的联合协议或合同中规定的收益分配、资金、技术、设备、原材料、能源和其它物资供应,不受两省政府任何一方有关限制性规定变动的影响。

  双方商定,为发展和巩固两省间建立的协作关系,两省应建立省级领导直接联系,湖南由俞海潮副省长负责,广东由匡吉副省长负责。两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要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加强对协作项目的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关系,推动双方联合协作健康地向前发展。

  湖南与广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经济技术协作的商谈纪要

  以湖南省省长熊清泉为团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道奇、副省长俞海潮为副团长的湖南省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于一九八七年七月中旬访问了广州市。这次访问,主要是与广州市领导交流改革、开放、搞活的经验,共商发展湘穗横向经济联合的大计,探讨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广州市对湖南代表团的来访非常重视,给予了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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