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4-04-26 浏览 25741 次
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委托代耕等方式进行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方的耕地。对收回的耕地,发包方要重新发包,不得荒芜或改作非农用地。

  (七)预防和制止耕地抛荒。增强责任意识,珍惜土地,确保生产能力。加强对抛荒耕地的监控,对因工作不力,乡镇辖区内出现耕地抛荒严重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努力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八)切实保证粮食生产面积。努力确保今年全省粮食生产面积稳中有增、粮食总产稳中有增、质量效益稳中有增。全省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7900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在580亿斤以上。大力发展双季稻生产,坚决遏制“双改单”现象。高度重视早稻生产,全省要确保早稻面积2400万亩以上,力争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九)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结构。突出抓好优质稻开发,提高水稻生产的优质率比重。按照“连片种植,一片一种”的原则,抓好优质稻生产规划布局,确定重点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