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04 浏览 23221 次
全国第4位和第5位。由于农药品种结构不合理,加上不合理使用农药,我省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问题较为突出,在蔬菜、瓜果上使用高毒农药而引发人的急性中毒事故时有发生。随着市场经济和世界经济贸易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农药残留问题作为技术壁垒在农产品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省许多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如茶叶、桔柑等)因农药残留问题而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加强农药管理,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大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农药管理工作。

  二、调整和优化农药产品结构

  根据农业部第274号公告,自2003年12月31日起,撤销所有含有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登记。自2004年6月30日起,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撤销甲基对硫磷和对硫磷(包括混配制剂)在果树上使用的登记;自2005年1月1日起,除原药生产企业外,撤销其他企业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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