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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资金投入
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调研、标准信息收集、地方农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检测手段的配套建设等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市、县两级财政要根据每年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经费预算,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于通过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的,市、县政府将给予适当奖励。各有关部门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的支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要按照市场运作的思路,动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其他组织对农业标准化的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