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13 浏览 23873 次

【颁布日期】2007-04-13

【实施日期】2007-04-13

【有效性】有效

【全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7]第35号

2007年4月1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07号)精神,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义

  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一些主要农作物的栽培面积和产量居全省前列。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既是立足我市“三农”工作实际,解放农村劳动力,满足广大群众愿望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2007年中央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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