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果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5-17 浏览 25437 次
新建基地连片规模在500亩以上,改造低效果园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按照《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建园;造林树种品种选择要适地适树,选择适合武汉地区自然气候条件的优良品种,并符合当地林果产业发展规划;基地具有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具备较强的抗旱涝风险能力。

  2.补助标准:对新建基地连片规模5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对低效果园改造达到绿色水果生产标准且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

  同时,市里对规模达到500亩以上的林果产业基地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扶持。对从事种植、加工的经营大户、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或相关项目支持。各地林果产业建设项目实行一年一报,由市林业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审批后组织实施,经市级联合检查验收后,实行奖励兑现。各区人民政府也应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安排落实专项配套资金,全力推动林果产业的发展。

  四、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林果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加快林果产业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

1  2  3  4  5  6  7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