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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3-01-30
【实施日期】2003-01-30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
鄂发[2003]第2号
2003年1月30日
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特作如下决定:
一、强化农业的战略地位,明确目标任务。农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必须放在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后五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农业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为方向,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要通过五年努力,使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更加活跃,各具特色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加工区初步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大的发展,农业抗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有明显增强,农民收入年增长幅度力争达到5%左右,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
二、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