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4-05-17 浏览 27305 次
类农产品经销专业大户。推动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从事运销,千方百计搞活农产品流通。国合商业部门要深化改革,转变机制,利用信息、人才、仓储、网点等方面的优势,在搞活农产品流通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开拓市场,充分运用连锁超市经营、配送销售、网上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和手段,促进产销直挂。对从事农产品营销的业主,经营品种不受限制;外地客商在产地和产地市场收购农产品,免征一切税费;对进入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工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不得超过1.2%。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对整车运输本省生产的西瓜、柑桔、梨、桃、活鱼、大宗新鲜蔬菜和持有绿色食品证书的农产品的车辆,凭“绿色通道通行证”,降低一个收费档次(减40%)。对本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整车运销顺价销售粮食的车辆、跨区作业的大型联合收割机、整车运输农药、农膜、化肥等农用物资的车辆,凭有效证件在核定的时间和路段免费通行。开辟“绿色通道”的具体操作办法由省农业厅和省交通厅制定。
六、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农业。大力引进外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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