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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7-05-25
【实施日期】2007-06-0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无证食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新政办[2007]第105号
2007年5月2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分工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食品质量整体形势趋于好转。但是,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案件仍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及时换证的食品企业违法生产,导致销售和使用无证产品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安全隐患较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文件精神,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组织市质监、工商、卫生、公安、新闻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无证食品专项执法检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