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局关于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1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27 浏览 39356 次
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严格查禁假冒伪劣产品,保护名牌声誉。

  (五)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

  1、在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建设一批现代化产地批发市场,优先在柑桔、蔬菜、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若干个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完善市场交易和检验检测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扩大辐射范围。

  2、在有条件的优势产区实行产品拍卖、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选择若干重点县市优先建立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与国家农业信息网络联网运行,提高农产品信息服务水平。建立优势农产品市场预测系统,及时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

  3、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开拓市场。鼓励支持多主体参与流通,按照民建、民营、民管的办法,发展农贸公司和购销联合体等农产品流通经济实体。培植优势农产品经销专业大户。对从事农产品营销的业主,经营品种不受限制;对进入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工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不得超过1.2%。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降低优势农产品及生产资料的成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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