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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规范林地流转行为,优化森林资源配置,提高林地使用效益,确保农民得到实惠、林业健康发展、生态有效保护。积极搞好水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水权分配、登记、转让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推进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的有偿转让。探索建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有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村级可支配收入。
五、切实加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