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旅游季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30 浏览 23889 次

【颁布日期】2006-04-30

【实施日期】2006-04-30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旅游季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日政办字[2006]第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市旅游季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止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促进旅游经济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2006年5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旅游季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品种。旅游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海产品、茶叶、肉类、蔬菜、饮料、水果、药品等。

  (二)重点区域。旅游风景区、车站、民俗旅游村、商场、超市、各类农贸市场、副食品批发市场、中小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等。

  (三)重点行业。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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