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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方针
我省科技工作要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实现优势领域的技术突破和重点领域的技术跨越为重点,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努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逐步建成科技创新型省份,科技综合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发展与需要、全局与局部、东部与中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