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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步骤
(一)各市自查。2007年1月10日前,各市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厅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省厅检查。2007年1月25日前,省厅根据各市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主要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监督检查和抽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予以通报。
(三)整改提高。2007年2月底前,各市在自查和监督检查、抽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抓好落实。通过执法专项行动,促进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开展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