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研究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理重大问题。要建立农业对外开放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和会商制度,及时掌握和调度对外开放工作动态。要建立农业对外开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农业对外开放各项业务指标分别纳入农业和外经贸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并对农业实际利用外资和农产品出口业绩突出的县(市、区)和企业进行表彰。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规划和服务协调,完善农业对外开放投入和保障机制,并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在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中的责任和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搞好配合协作,切实把我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落实责任,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我省农业对外开放不断上新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