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下一主题: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三)认证产品整治。要对已经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企业是否建立了产品质量保证制度,包括:获证单位是否按照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原料、添加剂使用是否违规;基地生产是否使用了禁用农药;采收是否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产品销售是否加贴标识等。对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完善。对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一要加大对批发市场农产品的检测力度。从现在起,要把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的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要依法处理。二要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法人的检查力度。检查的重点是,是否建立了产品准入制度,是否建立了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制度等,对尚未建立检测室的要督促其上设备、配人员,尽快进行检测。对制度不完善的要予以指导,尽快完善。对整改不积极、不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产品报告制度的批发市场,要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