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6-13 浏览 28224 次
员,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着力解决困难乡镇、村的正常运转经费。加大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落实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三)增加农业投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和基建投资要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要采取财政贴息、补助等办法,吸引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各级财政要设立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预算内经常性基建投资要增加安排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扩大农业特别是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国债资金规模。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投资管理,对国家投资和补助的乡村建设项目,要加快实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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