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逐级上报管理工作情况。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工作情况实行每半年逐级汇报一次。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农机、
茶叶)局向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
茶叶)局汇报村级农民技术员日常管理工作情况;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
茶叶)局于每年的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本设区市的村级农民技术员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报送我厅村级农技术员办公室。我厅村级农技员办公室负责向省农办报送全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工作情况。
附件:福建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方案
附件:
福建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方案
福建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