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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大组织和协调力度,营造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根据当地的产业基础和实际情况,把发展装备制造业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抓手,制定相关政策,组织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具体实施工作。省经贸委牵头负责全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会同省发改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有效运作,合力推进我省装备制造业持续提升。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加强与境外对口行业协会或商会的联络,建立市场供求、生产能力、招商引资、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定期信息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向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反映行业动向,提出政策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引导我省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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