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办等部门2004-2010年全省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29 浏览 24680 次
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根据劳务输出年度计划和目标,下达培训任务,并加强对各地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培训计划和经费的及时落实、到位。通过设立农民工培训工作监督电话,加强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工单位的监督和规范,防止借培训之名,对农民乱收费,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实绩较差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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