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省重点项目分类分级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03 浏览 24250 次

【颁布日期】2006-02-22

【实施日期】2006-02-22

【有效性】有效

【全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省重点项目分类分级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闽政办[2006]第3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安排省级重点建设项目402个,总投资5471亿元,其中,在建重点项目219个,总投资2825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75亿元;预备重点项目183个,总投资2646亿元。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确保完成重点建设任务,研究制定了2006年度省重点项目分类分级管理与考核办法。

  一、分类管理。对2006年度省重点项目继续实行分类管理,分为考核类和跟踪服务类。

  (一)考核类项目。指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项目以及民营和外资类项目中的特许经营与基础设施项目。各级政府及其管理部门要对这些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做好

1  2  3  4  5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