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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跟踪服务类项目。除考核类外的其它省重点建设项目,不列省重点办考核和评比。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这类项目要依法管理,加强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二、分级管理。为充分发挥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省和设区市对省重点项目建设的职责,对省重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省级为主监管和服务的省重点项目(简称省级项目)和设区市为主监管和服务的省重点项目(简称市级项目)。省属及跨地区的项目为省级项目,其它项目为市级项目。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省重点项目的监管和服务工作。服务和监管有关要求如下:
(一)服务工作
1.要建立重点项目办事快捷通道,及时办理重点项目有关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