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06-05-25
【实施日期】2006-05-2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闽委发[2006]第7号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