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08 浏览 24825 次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精神,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制,强化地方政府对茶叶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各级政府肩负着本地区茶叶质量安全的责任,对当地茶叶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统一领导,切实抓好本地的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尤其要解决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各级政府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督促和落实各项监管职责。各区县政府要与茶叶主产区的乡镇政府签订茶叶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乡镇,严格责任追究。

  三、明确职责,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黄山市茶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黄山市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配合、互通信息、通力合作、

1  2  3  4  5  6  7  8  9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